操作方案一:针对一般纳税人、贸易公司出口客户:
(1)安排货物出口(我司代理海运订舱、拖车、报关、商检、出口需要的各种批文、原产地证等);
(2)贵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我司;
(3)贵公司的国外收货人付外汇至我司账户;
(4)我司按银行实时汇率结汇,按发票金额汇RMB给贵司。
(5)我司代理贵公司申请退税款。
(6)贵司将退税款扣除我司的相关代理费,其余退回给贵公司
操作方案二:针对非一般纳税人小规模、个人、香港公司客户:
(1)安排货物出口(我司代理海运订舱、拖车、报关、商检、出口需要的各种批文、原产地证等);
(2)您的上游工厂(一般纳税人)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我司;
(3)您的国外收货人付外汇至我司账户;
(4)我司按银行时时汇率结汇,按发票金额汇RMB给您的上游工厂(一般纳税人),相当于帮您代付货款。
(5)我司申请退税款;
(6)您将退税款扣除我司的相关代理费,其余退回给您。